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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质监系统法制工作要点
时间:2017-06-27  来源:zjjfgc
2017年全市质监系统法制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质监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为主线,本着“适应时代需要,展现淮安特色,引领行业和谐”的原则,通过加强法制教育、法制监督、法制服务、法制创新等举措,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作出新的努力。
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制教育,夯实法制工作基础
1. 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通过加强面向企业、面向消费者、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法治意识,为质监事业的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理性的良好环境。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等,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措施和效果“五落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推动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2. 多措并举,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大力倡导领导干部“依法施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检验人员“依法从检”,着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管理与依法办事的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依托“3.15”、“12.4”、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与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媒体传播主渠道作用,增强普法的覆盖面。汇编《涉企法律知识实用问答》,对一些基本概念和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力图使企业能全面了解掌握质量技术监督涉企法律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
3. 争先进位,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联合高校、邀请专家开展法制骨干培训,借力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法制工作队伍的法律素养。针对复议诉讼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总结,纠正执法中的不足和偏差,用生动的案例教育每一个质监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和素养。充分借力法律顾问制度,加深法律顾问对质监业务工作的了解,扩大法律顾问参与质监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在重大决策、普法培训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加强法制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 强化责任,完善重大决策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听取群众意见等相关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实行决策责任制,将决策出台纳入目标考核,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加强对决策执行的督查,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决策成效的基本标准,及时调整和纠正不当决策,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结果反馈纠错机制。
2. 有件必备,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地方立法进程,构建完善法规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集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提高文件质量。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法律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 立足常态,规范行政案件审理工作。把案件审理工作始终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托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对没有自动生成权力事项编号的,一律不予审理。充分发挥案例研讨、开门审案、列席下级案审等个案监督指导方式的作用,提前介入疑难案件办理过程,规范办理程序,监督案件办理规定落实,指导案件办理方向。通过聚焦前沿个案,发挥法制监督的纠错功能,推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进一步合法、合理。
三、加强法制服务,践行法治惠民宗旨
1. 深入研究,牵头推广“双随机”抽查制度。推动相关业务处室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指导业务处室根据各自工作性质,综合用好现场检查、能力验证、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手段,扩大检查覆盖面,增强检查威慑力。对各业务处室制定的随机抽查制度,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在坚持“术业有专攻”理念的同时,强化改革过程中的法治意识,提升监管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2. 便民服务,落实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对已经完成的行政权力清单,实施动态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县(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权力清单的梳理、编制、审查、发布工作,做好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配合相关处室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精简申报过程中材料,推动建立现场审核、容缺受理等提升行政效率的程序规定。建立对技术机构的专项督查制度,重点对技术机构的法制制度、用于执法的检验报告、技术服务协议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技术机构依法检验、程序规范、数据准确。
3. 化解争议,切实做好复议诉讼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组织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针对行政复议案件日益复杂的实际情况,重视调查、听证等工作;坚持审理与指导相结合,支持被申请人自行纠错。根据实行分级管理的新特点,研究出台《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加强与一审法院、上诉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处理诉讼案件;对应诉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处室研究应对和整改问题,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执行。
四、加强法制创新,构建科学有效运行机制
1. 统一思想,不断创新法制工作理念。创新是保持法制工作始终奋进的重要动力,尤其处于改革磨合期的法制工作,更加需要积极创新应对改革的新要求。推动建立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局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针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文书使用混乱、执法水平下降的现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制监督有效方式,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疑难问题,促进法制监督创新,提高法制监督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推动作用。
2. 准确定位,积极应对管理体制调整。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点行为以及技术机构法制化、权力清单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拓展法制监督领域,提升法制监督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适时组织全市系统行政许可专项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热点执法行为。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剖析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方向,以精准的第一手资料助力相关工作的完善提升。
3. 以人为本,完善风险分析防范机制。较宽的监管领域、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监管对象,决定了质监行政执法的高风险性。要针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检验检测、举报申诉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建立并完善确切筛查、准确判定的风险识别机制,切实可行的风险预防机制以及快速启动妥善应对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规避执法风险。